美国留学移民签证的种类

摘要: 美国移民介绍而移民签证则有有邀请移民,职业移民,抽签移民,难民移民,前两者比较常见。美国签证相比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欧洲签证的类别要复杂得多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 邀请移民:出于人道主义因素,通过在美国的公民或*居住权(绿卡)身份的亲属发出邀请实现移民。具体类别如下: …

 

  美国移民介绍而移民签证则有有邀请移民,职业移民,抽签移民,难民移民,前两者比较常见。美国签证相比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欧洲签证的类别要复杂得多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

    邀请移民:出于人道主义因素,通过在美国的公民或*居住权(绿卡)身份的亲属发出邀请实现移民。具体类别如下:     F0类:公民权者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F1类:公民权者的21岁以上未婚子女     F2类:*居住权者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居住权者21岁以上未婚子女     F3类:公民权者的已婚子女     F4类:公民权者的兄弟姐妹     职业移民:是通过就业,以满足美国经济发展需要来实现移民。     EB-1 优先(每年40,000名限额) 国际经营及管理人才、杰出教授和科研人员、在科学、艺术或商务方面具有特殊才能之外籍人士。     EB-2第二优先(每年40,000限额 + 优先之余额) 在科学、艺术或商务方面具备独特能力者、尖端科技*。     EB-3第三优先(每年40,000限额 +第二优先之余额) 不符合第二优先类之学士级专业技术人士、技术性劳工(至少经过二年以上之训练与经验)、 非技术性劳工。     EB-4第四优先(每年10,000限额)牧师,神父宗教从业人士,两年以上非盈利性工作经验。     EB-5第五优先(每年10,000限额) 投资移民,美国移民局允许基于不同专业之外籍人士申请成为美国合法*居民,不同职业之人员有不同的规范。     注意事项:     1. 除非有特别免除之规定,否则各优先类别申请人必须具备美国雇主之聘书(job offer),且该聘书之期限必须在本质上是*性的;     2. 除了 优先类别及有特别免除之规定者外,所有申请人必须具备劳工证 (Labor Certificate)。劳工证是美国雇主雇佣外国人的*。     与普通大众关系较密切的EB-3中的三个类别的介绍:     1、*: 申请人必须拥有学士以上的学位, 并且是专业人员。同时,申请人必须获得劳工部发出的劳工许可证。如:律师、医生等;     2、技术工人: 申请人在提交移民申请时,必须是从事技术性工作的人员,即需要有两年以上的专门训练或工作经验才能胜任的工作,这份工作不是临时性工作或季节性工作,而且在美国找不到合适的工人。同时,申请人必须获得劳工部发出的劳工许可证。如:中餐厨师、电梯维修工等;     3、非技术工人: 申请人在提交移民申请时,是从事非技术性工作,而这份工作不是临时性工作或季节性工作,且在美国找不到合适的工人。同时,申请人必须获得劳工部发出的劳工许可证。如:食品加工厂工人,洗衣工等;     因为非技术工的工资和工作环境比*、技术工人都要差,国内解决不了招工难题,目前美国此类劳工缺口,加上对申请者的语言,学历,外语,工作经验没有要求,主要以美国雇主的资格获得移民签证,所以签证通过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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