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德国留学办理个人贷款不难

摘要: 一、借款人应具备哪些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应持有拟留学人员的国外留学学校的入学通知书或其它有效入学*和已办妥拟留学人员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的护照;应具有可控制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二、贷款的…

 

一、借款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应持有拟留学人员的国外留学学校的入学通知书或其它有效入学*和已办妥拟留学人员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的护照;应具有可控制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

二、贷款的额度和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留学贷款的额度不超过国外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它有效入学*上载明的报名费,一年内学费、生活费及其它必需费用的等值人民币总和,高不超过五十万人民币,长期限不超过六年 (含六年)。

三、留学贷款的担*抵押有哪几种:

  主要有(1)房产抵押:贷款高额不超过经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 60%;(2)质押(国债、本行存单抵押):贷款高额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80%。(3)信用担*:以第三方*连带责任的,若人为银行认可的法人,可全额发放;若是银行认可的自然人,贷款高额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四,借款人应*哪些主要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有权机构出具的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拟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接受*信及其他有效入学*资料及有关必需费用*,同时*本人学历*资料;已办妥拟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具有安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作为借款人的国内代理人,并*其国内代理人的身份证、有关居住*及通讯地址;以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应*抵押物权属*或质押物正本、单据和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必要时应*有权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若担*人为法人,应出具人同意担*的书面文件(担*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担*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审计的上年度和近期财务报表及有关资信*材料;如担*人为自然人,应*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入或财产*及其他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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