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失信行为的公告

摘要:教育部留学服务项目中心有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失信个人行为的公示为全方位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持续融入出国留学工作中发展趋势的新形势下,维护*养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性,发扬社会主义社会价值观,褒奖诚实守信,惩罚失信,我中心从即日起在**设立栏目,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全过…

教育部留学服务项目中心有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失信个人行为的公示



为全方位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持续融入出国留学工作中发展趋势的新形势下,维护*养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性,发扬社会主义社会价值观 ,褒奖诚实守信,惩罚失信,我中心从即日起在**设立栏目,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全过程中依法查处的失信个人行为开展公示。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失信个人行为的公示范畴为2018年1月1日后递交,经审查在认证全过程中确实有出示虚报原材料的实例。

公示內容包含所涉及到申请人名字,认证結果序号和实际失信个人行为。

我中心在派发认证結果的另外,将告之申请人公示的有关事宜。如对认证結果拥有疑议,可在认证結果传出10个工作中日内登陆认证系统软件,线上明确提出复核申请。

我中心出示认证結果后10个工作中日仍未接到复核申请,或经复核仍没法更改认证結果的申请实例,即进到公示步骤。

根据《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定方法》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项目应用协议书》的有关条文,因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中出示虚报原材料而对个人征信产生危害和不良影响,我中心不担负有关义务。

特此公告。

注:2018年1月1日前递交的认证申请中发生的失信个人行为,仍适用《教育部留学服务项目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定规范(实施)》,并根据《有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原材料仿冒品个人行为的解决方法》解决。




为您推荐

立即领取
免费领取
最新留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