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摘要:一、对外劳务协作经营资格审批难题(一)依据《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要求,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及省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下称“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办理对外劳务协作经营资格,应严苛开展评审,对其汇报的经营场地、从事人员、经营管理方案(须包含海外劳务纠纷案件或紧急事件紧急方法)等状况,可依据必须…

一、对外劳务协作经营资格审批难题



(一)依据《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要求,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及省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下称“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办理对外劳务协作经营资格,应严苛开展评审,对其汇报的经营场地、从事人员、经营管理方案(须包含海外劳务纠纷案件或紧急事件紧急方法)等状况,可依据必须开展现场查验,如发觉有徇私舞弊个人行为,应未予根据评审和汇报,且一年内不会再审理其经营资格申请办理。对已获得对外劳务经营资格的企业(下称“经营企业”)为申请办理企业出具出示外派劳务总数的证实,应依据业务流程统计分析状况开展用心核查,并可规定经营企业*有关合同书或协议书,如发觉经营企业虚开发票*文件,未予根据其当初《对外劳务协作经营资格资格证书》(下称《经营资格资格证书》)年检。

(二)依据《办法》第十六条的要求,已获得多方位对外劳务协作经营资格和行业对外劳务协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如已做到《办法》第五条第(一)至(七)项要求的标准,可自2004年8月26日起,严格按照申请办理换领新的《经营资格资格证书》;如至2005年8月26日仍不可以做到《办法》要求的规范规定,其经营资格将全自动缺失。

(三)依据《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已获得对外开放工程承包经营资格的企业,当然有着向其签订的海外工程承包新项目外派所需劳务人员的资格,但不可从业单纯性的劳务工程分包,所述劳务人员列入对外开放工程承包的统一管理方法;如进行工程项目项下劳务之外的对外劳务协作业务流程,须按《办法》第五条的要求获得对外劳务协作经营资格。

(四)企业申请办理对外劳务协作经营资格或经营申请办理换领新的《经营资格资格证书》,如已具备别的相近的外派劳务资格,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可未予审理。

(五)企业申请办理对港澳地区的劳务协作经营资格,按我国对港澳地区劳务协作现行政策实行。边境线小额贷款貿易企业进行对外劳务协作业务流程的经营资格,仍按我国现行标准的相关要求,由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报商务部办理备案。

(六)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商务部下商相关部门再行制定特殊行业的外派劳务经营资格管理条例,在新方法颁布前,经营企业已获得的派遣船员劳务经营资格仍然合理。

二、*对外劳务协作管理方法难题

(一)依据《办法》第十八条的要求,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应依照属地原则和“谁对外开放签订,谁承担”的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域对外劳务协作业务流程的管理方法,具体指导和监管经营企业标准经营。

(二)依据《办法》第四条的要求,对外劳务协作经营资格由商务部审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不可滥用权力审核和授予本地域企业对外劳务协作经营资格及与此相关的外派劳务资询、为经营企业出示外派劳务人员等资格。

(三)经营企业需有机构地招骋、选拨、学习培训和外派劳务人员,并担负派遣后的管理方法义务,不可为别的企业、企业或本人代理商外派劳务业务流程,也不可接纳别的企业、企业或本人“挂证”经营或承揽经营。

(四)经营企业授权委托别的企业或企业委托招生劳务人员,可依据《合同法》的要求,与委托企业或企业签署《授权委托招生外派劳务人员协议书》,并向其出示《授权书》,报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委托企业或企业不可立即对外开放签订,也不可向劳务人员扣除一切花费,其委托招生劳务人员产生的花费由经营企业依据委托合同付款。经营企业不可受权或授权委托本人委托招生外派劳务人员。边境线小额贷款貿易企业进行对外经济贸易协作业务流程派遣所需劳务人员及对外开放工程承包企业向其签订的海外工程承包外派所需劳务人员,不可授权委托别的企业或企业委托招生。

(五)经营企业跨区域(省、自治州、市辖区及省级城市)立即招生劳务人员,须将经营企业所在城市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出示的新项目审核意见(具备开办签证办理权的企业自主出示新项目审核意见)报劳务人员所在城市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按照规定须由商务部项目立项核查的新项目,应将商务部准许文档的影印件报劳务人员所在城市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如授权委托别的企业或企业跨区域委托招生劳务人员,还须递交《授权委托招生外派劳务人员协议书》和《授权书》。

(六)对没经经营企业受权并与之签署《授权委托招生外派劳务人员协议书》而擅自招生或外派劳务人员的企业、企业或本人,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应立即通告相关部门,请其依规给予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

(七)劳务人员出国前,经营企业应依据与海外顾主签署的《对外劳务合作协议书》,立即与劳务人员签署《外派劳务合同书》,并为劳务人员获得合理合法的工作中准证,不可以度假旅游、商务签证办理等方式外派劳务人员。劳务人员出国后,经营企业须帮助其与顾主签署《雇佣合同》,并担负海外管理方法义务,立即妥善处置劳务纠纷案件或紧急事件。

(八)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应积极*同相关部门的融洽与协作,创建和健全对外劳务协作管理方法的长期性合作体制,一同维护*养经营纪律。

请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和我国对外开放工程承包同乡会各自将本《通知》尽早发送给本地域的经营企业及中间企业vip会员,并催促其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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